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二、建议自觉减少污染排放;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钢铁、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三、响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路边烧烤、露天喷涂作业、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机动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3月6日至7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有关要求,结合邯郸市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