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违法生产点隐蔽在张村集乡前王村,企业负责人郭某在未经过环评,未取得任何生产资质和安装环保设施,私自开设镀锌厂,并雇佣刘某、董某使用盐酸、硝酸、硼酸、氯化锌、氯化钾、光亮剂等材料,对金属零件进行镀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废酸、废液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院内土坑内渗入地下水系,给周边环境和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大危害。
经讯问,郭某对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仍私自开设镀锌厂,产生大量有害气体,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郭某、董某、刘某已被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邯郸新闻]日前,从邯郸临漳县环保局获悉,在与公安局联合开展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临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