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邯郸曲周县安寨镇安寨村王女士在安寨镇某美发店门口看到“元旦特价”的宣传广告,染发原价128元,元旦期间58元,王女士就把头发染成紫红色。五六天后,王女士洗完头感觉严重掉色,就找到美发店。老板说,染发后第一次洗时掉色很正常。过了两天,王女士再次洗完头发现,刚染的颜色全没了,于是又找到美发店,老板这次强调,便宜的染发膏效果不好,建议王女士再花100元钱做个贵点的。王女士认为自己是看了该店广告才做的染发决定,广告上的效果图特别好,现在却要交100元重做,感觉上当的王女士投诉到曲周县工商局。
执法人员迅速到场了解情况并现场调解。经耐心讲解,美发店老板退回王女士的染发费用。
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特价商品也必须满足消费者的基本质量需求和消费需要达到的效果,不得以特价商品为由降低消费者的消费需要,不得用好的效果图进行虚假宣传,一旦触犯法律,工商部门将予以严厉查处。工商人员提醒,春节前是烫发染发高峰期,消费者应在选择商品时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发生纠纷维权困难。(记者刘楠)
[邯郸新闻]染了特价发,洗了两次颜色就全没了。这是王女士最近遇到的烦心事。 元旦期间,邯郸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