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要针对节日期间各种不廉洁问题,特别是各种隐性“四风”问题的特点和表现,有针对性地加强节前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要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再次明确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重申“十个严禁”: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3.严禁用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等;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7.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8.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9.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还就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做出了安排。
[邯郸新闻]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营造欢乐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