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新农合捆绑商业险,不合理
大约一周前,南堡崔村开始进行2015年度的新农合费用收取工作。村民李清江说,依照政策,今年,每人需要缴纳110元。对此,大家不持疑问,因为他们从很多渠道都知道了这个标准,国家还有相应的补贴,毕竟是惠民政策,他们都很欢迎。“但是,村民还接到告知称,必须同时购买20元的意外伤害险”,否则,将不收取新农合费用,“即便缴了,如果没有附加的意外险,新农合将不会正常报销”。
无奈之下,部分懵懵懂懂的村民只好给全家人都买了意外伤害险。李清江等村民说,虽然钱不多,但是,他们想弄明白,这个冠以“新农合”前缀的保险,究竟是个什么来头?为什么非要捆绑着新农合一块收取。
12月18日,记者看到了李清江缴纳的两张收据。外观上看,两张收据大同小异,只不过,新农合专用收据写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并盖有公章。但另一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收据”,除了写明“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充保险费”的名目,并没有公章。收据下方印有“农村保险优质惠民服务活动办公室监制”(以下简称办公室)字样。
村民说,“这不就等于是一张白条吗?”,这个所谓的“办公室”是个什么机构?
-南堡乡:投保自愿,时间赶巧了
按照村民的观点,“附加”的意外险定有猫腻。燕赵都市报记者联系了南堡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并不讳言接到过村民的类似反映,称意外险与新农合是两回事,之所以让村民发生误会,是因为时间上“赶巧”了。
工作人员解释,附加的意外险出于自愿原则,并非强制购买,“这个保险能够弥补新农合之外的医疗费用报销”,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对村民是比较好的保障,全县推广的一件好事。但她也不知道村民缴纳的20元归于何处,所谓收据显示的“办公室”,她也不清楚。
但据记者调查,除南堡乡的其余乡镇并未强制进行,不少村民在没有购买意外险的情况下,很顺利就办理的新农合的缴费事宜。
-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己无关,不得捆绑
对此,记者致电邯郸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对方坦陈,他们近日也接到了南堡乡村民的反映,可以明确的是,这个保险费用与新农合无关,“收取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捆绑”,村民只需缴纳110元即可,而且不会影响新农合正常使用。
同时,新农合管理中心没有收据上显示的“办公室”机构。
采访中,记者找到了一张名为“新兴农村合作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补充保险”的宣传单,落款正是前述“办公室”。其对参保范围、交费标准、参保方式、补偿范围等给出了明确说明。
根据宣传单所留下的咨询及报案电话,记者拨打后获知,对方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显然,虽冠以“新农合”前缀,但实为一份商业险。(邢云)
[邯郸新闻]近日,有村民向记者反映称,邯郸县南堡乡南堡崔村等村庄,正在进行新农合缴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