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广平县消费者李某来到邯郸市区看望亲戚,下车后在车站附近想购买两箱蒙牛特仑苏牛奶。来到附近小超市后,李某以每箱60元的价格,买到了两箱酷似特仑苏的牛奶。在去亲戚家的路上,李某拿着这两箱牛奶越看越不对劲,仔细看其外包装才发现上面的字样是“特伦经典”,内袋小包装也是“特仓经典”字样,看到这些,李某感到非常气愤。在与经销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李某来到邯山区工商局市场维权科投诉。执法人员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赶到投诉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消费者李某投诉的情况属实,开始经销商并不认可此事,推脱责任。工商人员发现,该商品的商标和厂址根本不是蒙牛特仑苏的商标和厂址,通过扫描商品条形码,确定为一外地某厂生产的大红枣牛奶。经工商执法人员多次说服教育,当事人愿意接受处罚,按照“退一赔三”的原则,赔偿消费者李某500元钱。接到赔偿金,李某向工商人员连声道谢。此外,针对该超市销售不合格包装标识的食品,邯山区工商局将进一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很难直观地从外包装辨别商品的真伪,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先注意看商品的商标和生产厂址,如果购买到傍名牌产品,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投诉维权。(牛东旭 )
[邯郸新闻]日前,邯山区工商局快速处理了一起销售外包装傍名牌牛奶投诉案件,最终调解对消费者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