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2014年12月11日10时许,交警二大队违法处理室民警李卫、赵海霞、姚海珍在处理一起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当使用郭某某的驾驶证正常处理时,发现当事人郭某某,系12月10日上网追逃的涉嫌经济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员,民警赵海霞、姚海珍同志机智地说:“同志请稍等,现在的网络有点慢”。随后通知了李卫股长,李卫同志随即通知了邯山区公安分局重案组,在大队民警张鹏举、王艳龙的协助下将在逃人员郭某某控制住并移交给了邯山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邯山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民警对于交警同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并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