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份,四川省宁南县男子姜发品经人介绍到邯郸武安市云驾岭村,欲通过租住在该村的四川籍工头被告人张伟兰联系打工矿点。期间,张伟兰向同住该村的四川籍民工被告人闫仕勇、秦秀琼夫妇提议将姜发品杀害于矿井下,尔后谎报事故,由秦秀琼和其儿子被告人闫登鹏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骗取死亡赔偿金,闫仕勇、秦秀琼应允。后被告人张伟兰纠集了被告人赵俊、张成勇、闫登鹏、王华涛、王正富、王朝松并进行预谋,张伟兰指使王朝松联系了作案矿点武安市胜利铁矿。同年10月26日,赵俊、张成勇、闫登鹏、姜发品(以“闫仕勇”身份)一同在该铁矿井下干活时,被赵俊、张成勇、闫登鹏杀死。之后赵俊向矿方谎报是塌方事故所致。张伟兰、秦秀琼、闫登鹏、王华涛、王正富分别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骗取赔偿金人民币61.3万元。
此后,自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伟兰等人以同样手段先后谋杀了袁德福、谢世有、李子华3名工友。2012年2月,被告人张伟兰等人在涉县西戌镇一家矿井谋杀李子华后,在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索要60万元赔偿金时,被矿方识破报警。截止到案发,张伟兰等人共计诈骗180余万元。作案手段和电影《盲井》中的情节如出一辙。
今年8月份,邯郸市中院对此案曾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伟兰、赵俊等人多年在矿山做工,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为骗取巨额钱财,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期间,被告人分别结伙,以打工为名,先后将4名同乡骗至邯郸武安、涉县一带铁矿,利用在井下干活之机,将被害人杀死,伪造矿难事故假象,后冒充死者亲属诈骗矿主巨额钱财。
邯郸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伟兰、赵俊、张成勇、徐城德、闫仕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闫登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华涛、谢友贵、陈荣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判决张伟兰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张伟兰、赵俊、张成勇、徐成德、闫仕勇、王华涛、李天才、马金花、向小榕、向坤等提出上诉。据悉,省高院将择日宣判此案。(蔡洪坡)
[邯郸新闻]12月9日至10日,张伟兰等21人杀害矿友骗赔案二审在邯郸中院开庭审理,省高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