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前通过《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在全省事迹特别突出产生重大影响、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的,除授予荣誉称号外,分别给予10万元以上、6万元以上奖励;设区市、县范围内事迹突出、产生影响的,分别给予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上奖励。相关奖励上不封顶。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表彰或认定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待遇。同时,条例对见义勇为者及其直接供养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多方面作出详细奖励和保护性规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巡视员王欣说,河北不鼓励、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但已发生且经确认的,可享受相关奖励和保护政策。
[邯郸新闻]针对当前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工作存在的难题,河北近日出台条例大幅提高奖励标准,且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