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和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大力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进一步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培树典型,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工作热情,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城市文明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邯郸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邯郸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邯郸日报社、邯郸市广播电视台决定,从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邯郸市第五届“中国人保财险杯”文明交通“十佳文明执法交警”、“十佳文明驾驶人”、“十佳文明交通市民”、“十佳文明交通使者”、“十佳文明交通志愿者”及“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
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以“畅通邯郸”建设为载体,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指数为着眼点,以推进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落脚点,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五十佳”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美丽平安畅通邯郸”做出积极贡献。
十佳文明执法交警评选范围为全市交警系统公安民警,以基层一线民警为主。十佳文明交通驾驶人评选范围为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十佳文明交通市民评选范围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邯郸县、马头生态工业城、开发区居民。十佳文明交通使者评选范围为全市热心参与、配合交通管理工作,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起代表性、引领性作用,2014年以来其先进事迹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的出租汽车、公共交通汽车、长途客运汽车驾驶人。十佳文明交通志愿者评选范围为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在文明城市创建、“畅通邯郸”建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全市文明交通志愿者。
“十佳文明执法交警”候选人由每个交警大队推荐1名一线执勤交警,车管所推荐1名车管民警,事故处理处推荐1名事故处理民警,共计27人参选。“十佳文明驾驶人”候选人由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市区各大队(不含交警六大队、机动大队、防控卡口大队、站前大队、特勤大队)分别推荐1名驾驶人,共计19人参选。“十佳文明交通市民”候选人由市文明办负责,分别从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各推荐3人,邯郸县、马头生态工业城、开发区各推荐1人,共11人参选。“十佳文明交通使者”候选人由市交通运输局分别推荐5辆出租汽车、5辆公共交通汽车、4辆长途客运汽车驾驶人,共14名驾驶人参选。“十佳文明交通志愿者”候选人由市文明办、市直工委推荐,共33名候选人参选。
这次活动在《河北新闻网》、《中原商报》、《都市车友》等媒体同时刊登“五十佳”候选人简介、“五十佳”评选活动选票及评选活动投票须知。市民可通过报纸投票、网络投票、短信投票三种方式,对“五十佳”候选人和“十大交通陋习”进行评选。
据介绍,这次评选结束后将举办邯郸市第五届文明交通“五十佳”评选活动颁奖仪式,对“十佳文明执法交警”给予适当奖励,并由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对“十佳文明驾驶人”、“十佳文明交通市民”、“十佳文明交通使者”、“十佳文明交通志愿者”给予褒奖,同时被聘为交警支队警风警纪监督员。评选活动办公室还将公开抽取100名参与投票的群众给予奖励。
[邯郸新闻]12月1日,邯郸市民孙女士推着电动车经过农林路西头的铁路地道桥时,向一名路人求助,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