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2014年11月3日下午4点30分左右,邯山区市容监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在管辖范围内例行巡逻执法,到邯山街与火磨街西北角“兰州拉面”面馆时,看到该处摊贩店外乱摆乱放,并有顾客在此吃面,考虑到店主及顾客的利益,执法人员告知店主稍后顾客吃完面后尽快将店外摆放的桌椅收入店内。随后,执法人员到周边正常巡逻执法,约20分钟后返回“兰州拉面”,由于该处店外已无顾客,遂要求店主将店外桌椅收入店内,店主的二儿子冲出店外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拒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遭到辱骂的执法人员继续保持克制,并对店主进行规劝,店主二儿子仍不配合,并从店内拿刀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被其母亲和店内服务员阻拦,随后其趁执法人员转身之际,从煮拉面的锅内舀出滚烫的热水泼向执法人员,致使邯山区市容监察大队两名执法人员脖子及双耳严重烫伤。由于执法人员遭到暴力抗法导致受伤,城管执法人员及时拨打110报警。巡警和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事态得以控制,随后公安机关将相关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
事件进展
目前市容监察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已在邯钢烧伤医院住院就医。邯郸火磨派出所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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