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要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及社会公众采取以下减排措施。倡导社会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议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道路人工清扫,加大机扫保洁力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单位、各社区配合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实施;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邯郸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