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1月1日起,市民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前,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资金监管机构代存代管,待买卖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由资金监管机构将监管的交易资金划转给卖方。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将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邯郸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
同时,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是为市民构建一个“高效、便捷、安全”的交易平台,改变原有的二手房交易付款方式,确保交易资金安全。这样既保证卖方在房子出手后如数收齐房款,也保障了买方在付款后及时领到房产证。这项政策是邯郸市房管局为方便群众推出的一项便民利民举措。
目前,已开展资金监管业务银行有:邯郸银行远大支行(远大国门一楼);建设银行广安支行(滏东大街龙湖御景一楼)。
[邯郸新闻]从邯郸市房管局获悉,2014年11月1日起,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