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车位是预留车位”、“不消费就不能在此停车”、“专用车位,请过路车辆另寻车位”……采访中,不少车主告诉记者,他们都遇到过与赵女士相似的遭遇。记者在人民路某商业大厦前看到,这里划定了数十个停车位,可除了少数汽车停在停车位上以外,绝大多数停车位上都被放置了“预留车位”、“专用车位”之类的牌子。多数市民对于商家“霸占”车位的行为非常反感,他们认为,店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并非商家所有,只要是公共停车位,所有市民都有权停放。“无论如何商家都不能把公共停车位变成私有物,现在停车位这么紧张,被商家占据是在浪费公共资源,影响交通秩序,相关部门该及时制止这种现象。”市民秦先生表达了他的看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商家占用停车位,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为了自己的顾客停车方便,二是怕车辆遮挡门面,影响其做生意。一位韩姓店主表示:“在店铺门前设置障碍物是出于无奈,因为很多车主将车停在停车位后,一停就是一天,导致很多顾客因为没地方停车,不得不选择其他地方停车、消费。”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邯郸市公安局道路停车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划定的公共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个人或单位无权“私用”,商家占据停车位,不准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邯郸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撤销停车泊位或在停车泊位内放置障碍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市停车办正在联合交警等部门进行乱占车位情况的整治,市民如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市停车办或交警部门进行举报。(牛东旭)
[邯郸新闻]前几天,我开车出门办事,在人民路和黎明街交叉口附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着的停车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