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河北省环保厅、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警信息,邯郸市于2014年10月9日22::00至10月11日24:00,在主城区包括: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开发区及邯郸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响应区域内10日限行号牌尾号0、2、6、8, 11日限行号牌尾号1、3、5、9的机动车辆;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其它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按照橙色应急响应的措施,不仅仅是交通受到影响,按照强制性减排措施和防止扬尘措施,邯郸市要求降低生产负荷,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30%;发电企业相应调降生产负荷,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关停主城区及周边(4区1县辖区内)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与此同时,加强对响应区域内建筑、市政、保障房、交通、河道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搅拌站等的监管,增加洒水频次。示范区内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所有在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搅拌站一律停止施工和生产。社会车辆限行40%。邯郸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停驶50%公务用车。邯郸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陈正)
[邯郸新闻]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在新世纪路口牵着你的手,却看不到你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