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通常情况下,征地补偿过后,一些村民拿到补偿金后盲目消费,或用于非法集资,往往血本无归。同时,随着土地政策调整,城市主城区周边土地补偿区片价日益提高,出现了因征地时间不同,土地补偿金差额较大的现象,还会造成被征地农民心理失衡。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开发区结合邯郸“吨粮市”建设标准制定了“吨粮补贴”政策。该区征收农民土地后,由区财政按每亩14.8万元的区片价标准,补偿兑付给村集体,再由村集体兑付给村民每亩4.8万元,剩余10万元留作村级财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在此基础上,区财政再按照每年每亩两季共1吨粮食收成的标准,对被征地村民进行补贴,并规定这项补贴可以由村民子孙后代继承,保证被征地村民失地不失收,让村民世代拥有“长期饭票”。
同时,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被征地村民财产性收入,该区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为各村预留出“金角银边”用地,利用留下的村财用于建设村集体商业综合楼,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目前,开发区先期托管的东耒马台二、五街、兼庄、爆台寺4个村庄都已建起了商业楼,均拥有3—5万平方米的商业面积,年租金高达500—800万元,用以补贴村民的水电暖、米面油、物业费等生活费用。(郑风莉 武萌)
[邯郸新闻]26日,记者在邯郸市开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布会上获悉,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