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老公今年28,初婚,邯郸市磁县时村营人;我今年30,再婚,讲武城镇人(与前夫有一子6岁,由前夫抚养)。 我们于去年11月结婚,婚后村里让去做了孕检并告知怀孕三个月以后,再办准生证。今年孕后去办证却说只能办理二胎证,应该先办证再怀孕,先怀孕得罚款,办证还需要一胎准生证,因为一胎证在前夫那里,我拿不出来,村里干部说县里因我们证件不全不给办理,没有解决的办法。
结婚时老公是初婚,我也没带孩子,不知道这是二胎才先怀孕的,现在怀孕6个多月了,因为拿不出一胎证迟迟不给办理,我该怎么办?是该补办一胎证还是需要开证明,希望能有个解决的办法,谢谢了!
省卫生计生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磁县计生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核查,原因是由于在办证前当事人没有将本人再婚前生育情况如实告知村计生专干,导致生育证未能及时办理。磁县计生局已督促乡、村两级克服困难办理。目前,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感谢这位网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邯郸新闻]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市磁县再婚夫妇办个准生证这么难 怀孕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