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秋雨一场寒”,随着立秋已近一月时间,人们开始对取暖费、取暖时间等方面的消息有了更多关注。近日有市民反映,“在网上看到河北省下发的文件称:今年的取暖费下调,供暖日期延长将近一个月,此事是否属实?”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针对市民提出的疑问,记者在网上找到了该信息,信息内容为“好消息应该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201408223号文件,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方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为10月25号至3月25号!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
“该文件肯定是假的,格式都不正确,简单的概括不能说明具体内容。”“这要是真的就好了,能节省一部分开支。”……对于此事,许多市民将信将疑。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邯郸市热力公司,据办公室人员介绍,截至目前,邯郸市还未收到相关文件,网传文件也没有具体内容。按照《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章十三条的规定:城市供热期自当年的11月15日始至次年的3月15日止,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气温状况决定适当提前或推延。对于供暖费调整一事,收费科的焦伟表示,河北省各地的收费标准有不同的规定,邯郸市收费标准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9元,收费日期暂按供热条例规定,具体的供热时间需根据当时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出现极端冷天气时,热力公司会提前供暖。(实习记者曹建业)
[邯郸新闻]网传河北省下发文件,今年取暖费下调,供暖日期延长,对此,邯郸市热力公司表示,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