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本报刊登《邯郸非居民用水涨价》一则新闻,非居民自来水费从3.35元/立方米,调整为4.45元/立方米。有市民反映,实际收取费用高于该价格。
就此,记者从邯郸市政公用局自来水公司了解到,4.45元/立方米为非居民自来水纯水价,实际收取费用除水价外,还有代收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等,参照2014年8月1日起执行的《邯郸市市区自来水价格标准》,非居民生活用水5.95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3.5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7.00元/立方米。
详细列表:
非居民生活用水:5.95元/立方米。含水价4.4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0元/立方米,南水北调基金0.30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3.55元/立方米。含水价2.3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1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0元/立方米,南水北调基金0.3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17.00元/立方米。含水价15.0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50元/立方米,南水北调基金0.30元/立方米。(见习记者赵晨光)
依据:
1、《邯郸市物价局关于主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2009】48号)。
2、《邯郸市政府关于筹建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的通知》(邯政【2005】11号)。
3、《邯郸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主城区非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邯价管【2014】80号)。
[邯郸新闻]《邯郸非居民用水涨价》续:实际收取费用为5 95元 立方米 8月6日本报刊登《邯郸非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