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即将来临的暑期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和大学生打工的时期,劳动市场也将迎来学生求职打工的旺季。市工商局特别提醒,大中专院校学生求职打工时,一定要警惕以巨额回报、网络营销等为诱饵的传销陷阱。
邯郸县工商局打传办工作人员讲述,几年前的6月,一位大学生突然接到同班同学的电话,自称在邯郸一家公司做建材营销,月薪3000元左右,希望其加入。这位大学生来到邯郸县东小屯村的一个民宅后,发现卧室内住着16个人,立即意识到被引入传销窝了,但惨遭毒打后被迫加入。等待多日后,这位大学生趁传销团伙成员午饭后采购物品、屋内人较少时,跳墙逃出传销窝点并报警。
“当前,大部分传销组织不会宣称自己是‘传销’,而是以更加隐蔽的面目来掩饰其违法犯罪实质。”市工商局一名负责人介绍,现在,传销组织在骗人加入时,鼓吹所谓的电子商务、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等,以一些听起来很有道理的“经济理论”、“科学营销手法”欺骗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加入。同时,还兴起以政府支持、投资项目为名,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西部大开发”旗号诱骗群众参与。其中,以“网络营销”为手段的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最大,组织者或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或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或是提出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
“巨额回报”也是传销组织惯用的伎俩。传销组织者会利用一些人梦想“一夜暴富”的心理,以高薪诚聘、免费旅行等手段引诱对方前往传销窝点,然后按照事先排练好的“洗脑戏码”将被骗人员控制住,逐步主导被骗人员心理,以几千元或几万元的“高起点”投入,速赚上百万、上千万元的“神话”为诱饵,诱导或胁迫其入股传销,发展下线。
邯郸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凭传销骗局如何花样百出,只要组织方具备“缴纳入门费”和“拉人头”两项特征,就可以断定其涉嫌传销。工商人员分析,之所以有些人陷入传销组织不能自拔,是由于传销组织对参与者实行精神控制,其次参与者急于发财,做着富翁梦,此外参与者都缴纳了“入门费”,即便识破骗局,为了捞回本钱,继续骗人。
市工商局提醒,学生暑期求职打工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获取招聘信息,仔细鉴别招聘公司的合法性,不随便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如发现招聘方有违法招工行为,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或公安机关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