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昨日上午,邯郸市民杨钢蛋看着自己新买的爱车愁眉不展。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因为领取正式牌照后仍然使用未到期的临时牌照竟然摊上了大事儿,交警以“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车号牌”为由,除罚款200元外,还一次性扣除12分,其实习驾照也由此将被吊销。
车主:临时车牌在有效期内为何不能使用
杨钢蛋于5月初在石家庄市购买了一辆面包车,次日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临时牌照“冀A13285”,有效期自5月15日至6月14日。28日下午,他回到老家邯郸市临漳县领取了正式牌照,当时不知什么缘故丢了几条螺丝,没有及时更换车牌。
5月30日15时许,杨钢蛋驾驶贴有临时牌照的面包车,途经邯郸市浴新大街与陵园路交叉口附近时,被数位执勤交警拦住进行安全检查。其间,交警从车内发现了新办理的正式牌照,遂认定临时牌照已经失效,应按照“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车号牌”给予罚款200元,一次性扣除12分。
临时牌照还有半个月才到期,为何就作废了呢?杨钢蛋经过仔细查阅临时牌照的使用说明,没有找到正式牌照领取后禁止使用的条款。他曾要求交警现场提供相关的处罚依据,得到的答复是“有疑问请到上级机关咨询或复议”。
交警:领取正式牌照后临牌自动失效
为详细了解机动车辆临时牌照的使用方法,本报记者昨日先后采访了邯郸市公
安交警支队法制科和车管所。
两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国家交通安全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办理正式牌照后,先前发放的临时牌照自动失效,但这是一个众人皆知的常识,不需要专门做出说明。
同时,车主办理临时牌照、正式牌照期间,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或者收回临时牌照的义务。
交警部门在实际执法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法规,如果车主的确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悬挂正式牌照,而且临时牌照又没有过期,交警可以减轻处罚。
律师:解除“未过期临时牌照”必须明示
对于车主使用未过期临时牌照被重罚一事,邯郸市孙广林律师认为临时牌照属于一种“行政许可”,是国家机关赋予当事人上路行驶的权利,只要在有效期内,就不能随意剥夺。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临时牌照在什么情况下自动失效,应该向社会明确说明,并以合适的方式、渠道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没有明示,交警部门不能随意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解释,更不可进行处罚。
目前,杨钢蛋已就“面包车临时牌照失效”一事向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