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记者3月31日获悉,邯郸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邯郸市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联查联办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标志着我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联查联办机制正式建立。此举将有利于依法严厉打击重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制度》规定,生产销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应联查联办:案情重大足以涉及刑事犯罪的;存在危害公众安全隐患或可能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嫌疑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经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具有“黑窝点”性质的;跨区域、跨行业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地处边远地段无法保障行政执法顺利进行或因涉案当事人不配合而导致行政执法受阻,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的;行政执法范围涉及私人住宅(宾馆)、非固定场所及流动人员的;具有涉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的;依法应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的。
此外,《制度》还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在重大紧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联查联办中的主要职责。要求公安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认真履行重大紧急案件联查联办制度的工作职责。建立食品药品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案情通报会,交流执法办案信息,分析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制定打防措施,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