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省教育厅刚下发的《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邯郸市教育局公布今年中考的有关招生政策和制度。
理化实验不再计入总成绩
今年中考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5科文化课每科120分,体育30分,理化实验操作成绩(20分)不再计入中考总成绩,总分630分。除此之外,考试时间、外语听力免试和体育免试等规定仍与往年相同。
公助生80%为分配生
今年我省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即各县(市、区)(其中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或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
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初中择校生不享受该政策。
在公助生录取程序上,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分配生的顺序录取公助生。其中,分配生实行分校录取。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标,可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市市区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收回,转为面向本地的统招生招生计划。
随迁子女享本地居民待遇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保障这些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省教育厅指示,我市正在积极制定该项细则,预计下月初与考生见面,本报会继续予以关注。
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
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