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昨日,记者从邯郸市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2014年河北省高考工作会的要求,今年我省高考政策有微调,一是对高考录取批次进行调整,方便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优惠政策;二是对高考加分项目进行削减。其中,4类考生高考加分资格被取消,另有2类考生的加分由20分调整为10分。
录取批次微调
录取批次调整具体为: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放在同批次相应院校录取之后进行,使我省少数民族考生充分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将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放在本科提前批,尽量满足院校投档要求。
削减六项加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增加分值由20分“缩水”为增加10分投档。
同时,取消四类考生的加分资格: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
11类考生享受加分
最终确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考生增加10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增加10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以上均限应届生);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增加10分;烈士子女增加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增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侨眷高知子女增加10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考生只能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