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余某(40岁,陕西紫阳人)和女友徐某在峰峰矿区姘居十余年并育有一子,因余某嗜酒如命且经常打骂徐某,徐某便与其“分手”并结识了新男友。 2014年1月24日下午18时许,酒后的余某越想越生气,便持刀到“前女友”的住处将其头部、背部、手部砍伤。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接警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通过调取案发附近的视频监控和大量摸排走访,确定余某有重大嫌疑。根据线索,办案民警迅速赶到余某租住处,将其抓获归案。
余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矢口否认。公安民警通过搜查,找到其作案时穿着的带有血迹的衣服,在受害人家的屋顶上提取到其行凶时所用的菜刀。余某交代其因感情纠葛,酒后持刀闯到受害人徐某家中将其砍伤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