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15日,邯郸市永年县人社局依法为36名四川农民工讨回工资11万元,赢得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称赞。
四川省农民工阿达尔沙等36人在邯郸市永年县辛庄堡乡豆一砖厂打工,工头刘某携4月份工资款11万元逃逸,致使他们的工资没了着落,被迫上访。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永年人社局监察大队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农民工所投诉的刘某系砖窑生产承包者,他与砖窑承包人李某签订了承包协议书,协议书明确注明刘某负责招工生产,每生产红砖一万块,李某支付其700元人工费,并要求刘某每月5至10日前支付工人工资。2013年6月4日,刘某从负责砖窑财务处领取了4月份工资后携款潜逃。
该县人社局依法对刘某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刘某在规定期限过后仍然拒不支付所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刘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县劳人局将案件移交公安局处理。在移交公安局的第二天,刘某在重庆市落网,被迫将拖欠36名工资款11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