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为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促进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序发展,近日,邯郸市对十宗土地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一、大名县旧治乡陈庄村村民李某违法占地案。2013年4月,大名县旧治乡陈庄村村民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2.3亩建设养鸡房。大名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随后,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章建筑,现已恢复耕种条件。
二、涉县索堡镇悬钟村家具门市违法占地案。2012年9月20日,涉县索堡镇悬钟村家具门市负责人宋某,擅自占用索堡镇悬钟村1.63亩耕地建厂房。2013年1月5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2013年3月4日,涉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3年8月20日,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肥乡县妇幼保健所非法占地建门诊楼。2012年8月22日,肥乡县妇幼保健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肥乡镇勒马台村村西耕地2.85亩建门诊楼并圈建围墙。2012年8月26日,肥乡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进行制止,2012年8月27日,肥乡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2年8月30日,肥乡县国土资源局对其立案调查。2012年9月12日,肥乡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2年11月16日,肥乡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肥乡县法院强制执行。
四、馆陶县南徐村乡宋某违法占地案。2013年6月,馆陶县南徐村乡马头南村村民宋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马头南村8.6亩集体土地建设轴承加工车间。7月3日,馆陶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随后,宋某自行将违障建筑拆除。
五、曲周县河南疃镇河一村曹某违法建房案。2013年8月4日,河南疃镇河一村曹某擅自占用河一村耕地50平方米建门市,曲周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已拆除违章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
六、永年县大北汪镇徐北汪村徐某养狗场违法占地。2012年12月20日,永年县大北汪镇徐北汪村徐某擅自占用大北汪镇徐北汪村土地9.65亩建养殖场,永年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告知》。随后,当事人自行将违章建筑拆除,现已全部复耕。
七、魏县沙口集乡马头村苗某违法占地案。2012年11月8日,沙口集乡马头村苗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六十町村耕地4.59亩建设煤场,魏县国土资源局漳北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后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11月10日对其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11月22日,魏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3年5月8日,魏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魏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3年8月20日,魏县人民法院对其违法占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已恢复土地原状。
八、邱县南辛店乡前大槐树村温某违法建养殖大棚。2013年2月21日,南辛店乡前大槐树村温某擅自占用南辛店乡前大槐树村土地建养鸡棚,占地面积0.324亩。2013年2月22日,邱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依法立案调查。2013年2月22日,邱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3年3月9日,邱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并自行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九、邯郸县兼庄乡西军师堡村民张某违法占地案。2013年9月16日,邯郸县兼庄乡西军师堡村村民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在西军师堡村南建厂房(或仓库,钢构约30余间),占地6亩。邯郸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后立即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张某接到通知后反而加大施工速度。9月18日,依法对张某的违章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现已恢复地貌。
十、临漳县南东坊镇北头村木炭窑违法占地案。2012年10月,临漳县南东坊镇北头村村委会擅自占用本村17.25亩耕地建木炭窑生产基地,临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3年1月,临漳县国土资源局对该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2013年3月,临漳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未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3年5月,临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临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3年10月,依法对该木炭窑强行拆除,现已恢复耕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