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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新闻]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市峰峰矿区和谐出租车车牌号冀DL7215乱收费”的问题。12月11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已对该出租车进行暂扣,并对司机处以学习7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司机通过电话向乘客道歉。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邯郸市峰峰矿区和谐出租车车牌号冀DL7215乱收费,我于13年12月3日上午8点50左右乘峰峰矿区和谐车牌号DL7215的出租车,上车不打表,直接要10元,并说:“现在车都这个价。”望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冀DL7215司机,并监督其他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的行为。
省交通运输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作出回复:
就群众反映《峰峰矿区和谐出租车冀DL7215乱收费》的投诉建议后,河北省城市客运管路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我单位接到《阳光理政》栏目登载反映峰峰矿区和谐出租车冀DL7215乱收费的问题后,首先对乘客李女士进行了电话核实,李女士称因不打表,收费高,我处同时对投诉的和谐公司车辆牌照为冀DL7215出租车司机进行核实,司机承认确有此事,立即对冀DL7215车辆进行暂扣,并对该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和培训学习,责令司机与该乘客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认真的道歉,该乘客对此事已经谅解,并对冀DL7215司机处以学习7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为此我处将加大对不规范经营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不规范经营的行为,使矿区出租车市场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