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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新闻]近日,一起发生在邯郸市曲周县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却引发了医患纠纷。由于医院让没有行医资格的“实习生”诊断,被撞伤的七旬老太出现误诊并直接影响到赔偿。患者上门讨要说法时,医院承认诊断有误,但表示“实习生”人间蒸发,让患者家属陷入维权困境。
实习生行医误诊普通交通意外惹纠纷
11月28日6时左右,家住曲周的77岁老人冀桃美骑电动车外出,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老人被当场撞倒在地。当时双方没有报警,三轮车主建议老人到医院做个检查,双方来到曲周县中医院,在该院放射科为老人进行了拍照检查。据老人事后回忆,“当时接诊的是一个叫张小征(音译)的大夫,他看了看俺的片子,说啥事儿都没有可以回去了,俺觉得大夫都说没事儿了,应该就是没事,所以俺啥也没说就让撞俺的人走了,可是回家后腰疼得不行,儿子又拿着片子找别的大夫去瞧,人家一看说是骨折了,得住院”。
冀桃美的家人立刻找到了曲周县中医院,打算找之前接诊的张大夫问个究竟,被告知“张大夫”根本不是该院的正规医生,“他只是个实习生,劳动关系不在医院,现在找不到他了”。而令冀桃美家人感到委屈和无奈的是,这次事故中的肇事者认为,起初医院接诊后判定老人没事,而现在家属又说老人在事故中骨折了,有讹诈的嫌疑,所以肇事方拒绝了老人家属要求赔偿的请求。“我们认为这一切都是医院的责任,要不是他们乱用实习生接诊,我外婆也不会被误诊,更不会有被人怀疑是讹诈的委屈,医院一定要对我们家负责到底”。冀桃美的外孙王献奇认为,正是医院不负责任的行为,才使原本简单的一起交通事故,演变成了一场“医疗纠纷”。
12月11日10时许,记者来到邯郸市曲周县中医院放射科,几位穿着白大褂的“大夫”正在忙前忙后地为患者拍片、检查和看结果。记者注意到,这些“大夫”胸前并没有正规医院医生应该佩戴的胸牌或胸卡,也没有任何标志可以表明他们的职务和工种。
经过一番寻找,在该院放射科的一个角落里记者看到一名佩戴胸牌的医生,但对方告诉记者,他不是这个科室的医生。“我想知道,导师不在的时候,实习生是否有权利接诊患者,并作出诊断。”面对记者的提问,该医生肯定地说:“不能,绝对不能!”当记者提出“为什么放射科在没有主任及医生在场的情况下,实习生仍能够接诊患者”时,对方保持了沉默。
调解多日无结果医患双方均觉得很委屈
“这都半个月了,我外婆还躺在医院病床上,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作为患方家属,我们觉得很委屈。”王献奇对记者说,他对医院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表示怀疑,院方在这起事故中不该承担责任吗?!
带着患者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曲周县中医院副院长宁沛,对方表示,患者所说的“实习生私自接诊患者”确有其事,但事发后这名实习生便人间蒸发了,“我们打他手机关机,现在谁也找不到他,我们也很无奈”。
宁沛向记者表达了院方对此事的态度,“我们认为这件事既然发生在放射科,那么就该由放射科出面解决,放射科始终在积极解决这件事。他们(患者)要是不满意可以走法律程序”。宁沛告诉记者,事发后不久,老人在家属的陪同下回到医院再次确诊,医院方面也确认了事情的经过,并立即安排老人入院进行治疗,并且在同老人的家属协商中表示,医院可以免除老人治疗期间的费用,另外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家属感觉医院的赔偿金额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这件事上我们承认有过错,张小征在没有导师在场的情况下接诊患者,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错误,因为他的行为对患者造成的误诊,院方愿意承担责任,并对患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可是,我们并不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因为虽然存在误诊,但由于救治及时,并未对患者造成严重的伤害,所以对患者家属提出的近万元的赔偿要求,我们是无论如何难以接受的。我们也很委屈。”
“医调委”尚未成立医患维权路还要走多久
12月1日,邯郸市政府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邯郸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邯郸各区县设立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考虑到本次事件中医患双方迟迟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急需第三方介入,12月11日,王献奇来到曲周县司法局,成为了《办法》颁布后该县第一个向“医调委”寻求帮助的患方家属。在司法局办公楼内,王献奇并没有找到所谓的“医调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法》是出台了,可是我们还没有接到具体实施的命令,曲周县‘医调委’究竟什么时候能建成,我们也说不好。要是和解不成,希望你们双方还是起诉打官司吧”。“本以为找到了可以帮助我们的地方,可是没想到还是失望了。如果可以和解我们当然愿意,谁愿意打官司呀!”采访结束时,王献奇告诉记者,为外婆维权他不会轻易放弃,还会和医院接触,争取给外婆讨回最公正的赔偿结果。他也表示,希望“医调委”早日建成,更好地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