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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新闻]最近,邯郸市民席先生反映,他向社区居委会缴纳了120元城镇居民医保费,当时说可以返60元买药。可是他去了好几家药店,都是让他先买120元的药,才能再报销60元。席先生表示:“既然是返60元,为什么不直接返?先买药后报销感觉不合适。”
就此,记者也采访了邯郸市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表示,城镇居民医保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这项保险是在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在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按照相关比例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一定程度上减轻其经济负担。
工作人员解释说,从2009年开始,邯郸市在城镇居民医保的基础上开展了门诊医疗统筹。这项政策的执行,让参保人在享受大病住院治疗等相关报销政策的同时,还能享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的相关报销制度,减轻参保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普通门诊报销的标准为,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待遇支付期(1年)内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50%予以支付,其中按照120元标准缴费的参保人,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最高限额为每人60元。这项政策就涉及到席先生所反映的情况,门诊报销中包含参保人在定点药店购买相关药品的费用报销。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待遇支付期买120元的药品,可以报销60元,买60元的药品可报销30元。此外,门诊医疗统筹,是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项目列支,实行社会共济,通过基金统筹调剂使用,参保人只有进行门诊就医时才能享受到报销政策,而并非直接返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