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社区防控组办公室成员、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徐颖介绍,根据不同情况,对重点人员实施集中或居家观察管理,是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的重要措施。
集中观察的,主要对入境进京人员、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外省区市返京人员、治愈出院患者、排除疑似人员和密接等人员,为期14天。一般选择交通方便、环境安静、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的酒店宾馆作为集中观察点。为了做好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每个集中观察点成立由属地街乡、酒店管理方、医务人员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实行单间居住隔离,统一配送餐食,加强日常消毒保洁,做好心理咨询疏导,让每一位入住人员安心舒心进行观察。对观察人员每天定时监测体温,询问是否存在咳嗽、咽痛等相关症状,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按照医学流程进行处置。集中观察期满前,统一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身体无异常的解除观察。
居家观察的,之前所有外省区市返京人员,都要按规定居家观察,为期14天。根据4月18日政策调整,在津冀地区连续驻留满14天的来京人员、本市往返津冀地区的人员,不再实行14天居家观察。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村)与居家观察人员普遍签订居家观察承诺书,张贴联系服务卡,运用智能门磁、可视门铃、佩戴式体温计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督,实现“人防+技防”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确保做到“足不出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观察人员定时通过“京心相助”小程序上报体温,设立心理咨询热线,指导居家观察人员做好室内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为居家观察人员提供周到的生活服务保障,主要包括生活用品代购、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药品代开等服务,对确需外出就医的,经评估和备案后由专人专车护送,确保落实防护措施。
北京49名居家观察人员
违规外出被处理
有人出去聚餐、坐地铁……
在新闻发布会上,社区防控组办公室成员、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徐颖表示,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部分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有所减弱,极个别居家观察人员思想麻痹大意、自我约束不严、违背自身承诺,未能做到“足不出户”。
3月下旬以来,根据群众监督和有关排查线索,我们通过小区出入口排查、调取录像、向本人核实等方式,调查核实了49名居家观察人员违规外出情况。虽然人数不多,但也容易造成风险隐患。我们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在这里通报3个典型案例:
第1个案例,沈某,3月29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4月6日,违规在小区内活动,社区对其提出警告;当天下午,再次违规外出,乘地铁到商场购物、聚餐。4月8日,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
第2个案例,汪某某,4月6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4月16日、17日,两次违规外出,自驾外出与他人会面。4月18日,即其居家观察的第12天,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
第3个案例,王某,4月9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智能门磁并张贴居家观察提示。4月15日,王某破坏门磁后骑自行车到银行取款,乘出租车到某商场与他人面谈业务。4月17日,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
当前,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但保持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的任务繁重,必须全力以赴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在此,再次郑重提醒来返京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政策,遵守隔离观察规定,协助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人防技防手段,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居家和集中观察人员管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外出,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同时持续组织属地、社区(村)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