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当上书记,“老太太”垂帘听政,逐渐把社区当成了“家天下”。山东新泰张宸、赵文菊母子涉黑案一审宣判——
自从“少爷”当上社区书记
卢金增 孟令羽 姚翠霞
2019年12月26日,由山东省肥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肥城市法院一审宣判。这是这个曾在当地名噪一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后一次在公众面前集体亮相。
家天下
“青云社区”成为一种非法影响的象征
翻开起诉书,第一页上“张宸”这个名字格外醒目。不到40岁的张宸,在山东省新泰市曾经煊赫一时。1998年,张宸因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两次,并被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他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被新泰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多年犯罪积累下的这些恶名,让当地百姓一度“谈宸色变”。
然而,张宸心里明白,想要躲避打击,必须抓紧给自己找一身合法“外衣”。2010年6月,张宸接替父亲进入新泰市青云社区工作,担任居委会主任助理兼拆迁办主任。
当年12月,张宸伙同他人酒后到青云社区党委打砸滋事,逼迫刚刚上任不到半年的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辞去职务。2011年4月,张宸担任青云社区的居委会主任,并于当年6月入党;2012年6月,他又担任青云社区党委副书记并全面主持工作;9月,他如愿坐上了青云社区党委书记的“宝座”。
进入社区工作后,张宸利用其长期积攒的恶名,逐步形成对社区两委成员、工作人员的心理强制,并利用其在青云社区的职务便利,控制了新泰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云社区“巡逻队”、青龙路市场“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把青云社区变成了他的“家天下”。
2012年4月22日,张宸在处理华府新天地工地的纠纷时,纠集青云社区两委成员及“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人员持械前往施工现场,指挥、殴打他人,并致11人受伤。事后又胁迫被害人答应调解,最终没有1名社区人员因此受到法律追究。
“青云社区”一战成名,这四个字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地域名称,而成为一种非法影响的象征。至此,以张宸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
狠报复
9户居民被取消一切社区福利
张宸在组织里被尊称为“书记”“少爷”,其母赵文菊被尊称为“老太太”。该组织形成不久,赵文菊就借张宸之母的身份插手社区事务,指挥实施违法犯罪,她的玉春大酒店也成为该组织的聚集场所之一。据组织成员供述:“张宸肯定说了算,算是最高层;第二层应该是赵文菊,张宸所有的事都和赵文菊商量,赵文菊在幕后出主意。”
“张宸之母”已不仅仅是一个身份标志,而是赵文菊纠集、指挥家族成员和社区人员实施违法行为的“令牌”,是赵文菊成为组织领导者的资本。正如该团伙组织骨干成员张某供述,赵文菊不是社区领导,但她的意见代表着张宸的意见,其家族和社区人员都对她言听计从。
2011年底,青云社区的9户社区居民联名举报反映拆迁问题,举报信中影射张宸及其父存在违法犯罪问题。然而,这封举报信却落入张宸手里。
随后,在赵文菊的纠集、指挥下,张宸的家族成员与听命于他的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对所谓“诋毁张宸名誉”的9户社区居民及亲属实施辱骂、殴打、恐吓、损毁财物、泼洒粪便等打击报复行为。不仅如此,2012年6月25日,张宸以青云社区党委、居委会、民主议政监督委员会的名义发文,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取消这9户社区居民及其亲属共计18名居民的老年金、丧葬、公墓、救济、补助等一切社区福利待遇,致使亲属无法落户、子女无法入托入学、死后无法入公林,居所断水断电长达两年之久。有些人被迫背井离乡,流浪在外。一名被害人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声泪俱下,直呼“真是死不瞑目”!
揽工程
垄断周边地区的建筑工程承建,获利高达3亿余元
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及其他手段攫取经济利益,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局面。六年时间内,该组织垄断青云社区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工程承建,获利高达3亿余元,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5年初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公司根据省公司统一预算、招投标决定对经营网点进行装修改造。仅因该公司地处青云社区辖区,中标公司及新泰支公司就多次遭到威胁、勒索,在被迫缴纳6万元所谓“办公楼装饰工程垃圾清运处理费”“捐助社区建设资助款”后,才被允许正常施工。张宸扬言:“在我们青云社区的地面上,就是垒个鸡窝子也得我来干!”
2015年8月,张宸兼任胡家沟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他将胡家沟村回迁楼工程交由自己实际控制的项目部施工,并私自决定不再执行原管理费标准,每栋楼仅上交1.5万元管理费,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
2015年9月的一天,胡家沟村原村委会干部刘某在会议上对张宸提出反对意见。次日,张宸便纠集、指使他人对刘某实施了殴打、辱骂、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以确立自己在胡家沟村的影响力。胁迫之下,刘某只得对警方谎称自己系摔伤,与张宸无关,并称不需要警方介入,方被允许离开医院。
定“规矩”
谁表现好,就奖赏谁;谁表现不好,就惩罚谁
自张宸担任主任、书记以后,毫无民主可言,各项工作开展都要以其个人喜好为准,给社区定了很多“规矩”,比如,警务室配备了统一橡胶棍、对讲机、巡逻车、制服,巡逻队要排班给他们家“站岗”,看见张宸必须立正喊“书记”等等。谁表现好,就奖赏谁,谁表现不好,就惩罚谁;而这好不好,完全就是看张宸高兴不高兴。有的组织成员因为听话,“叫干什么就干什么”而得到重用。据该组织骨干成员供述:“他想让谁入党谁就入党,谁听他话他就让谁入党,这块也算是张宸对这些人在政治上的奖励”。入党这样一个神圣、重大的事情,完全成了张宸笼络、控制、管理组织成员的手段。
2016年7月,组织成员马某为维护张宸的利益,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释放后张宸安排给其发放“奖金”以示奖励,但马某根本不敢领取所谓的奖金。就这样一个“忠心”的人,也没有躲过张宸的责罚。2017年初,马某因病住院,妻子白某发短信劝慰他“少干点、多休息”。这引起张宸不满。当天下午,张宸、赵文菊便纠集家族成员到白某的单位、家中,以扇脸等方式殴打白某,责令其下跪认错。不仅如此,还要求马某夫妇二人以原价退回已居住三年的青云社区房屋,当时房屋早已升值。仍没有解气的赵文菊,竟要求马某夫妇必须连夜搬离。农历二月初,严寒料峭,马某夫妇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当晚流离失所。
凭借黑白两道的钻营,张宸、赵文菊还捞到了一些“荣誉头衔”。2018年4月,在山东会堂报告厅,张宸作为“山东省劳动模范”的获奖代表,登上主席台接受表彰。为此,他还找了一位专职摄影师为其服务。会议期间,张宸旁边的另一位代表请摄影师给拍张照片留念。谁承想,摄影师就因为多按了这一下快门,当晚的“庆功宴”上,就被张宸家族成员及部分青云社区工作人员11人先后以扇脸、拳打脚踢、持木棍击打等方式殴打。
终获罪
张宸、赵文菊和另外35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2018年9月,新泰市公安局对张宸、赵文菊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10月12日,经新泰市检察院批准,张宸、赵文菊被依法逮捕。
2019年3月,经泰安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肥城市检察院成立了“新泰张宸专案公诉组”,提前介入张宸、赵文菊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3个多月的时间里,专案组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8批共计456条引导取证建议,就补充侦查事项、涉案财产问题、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多次对接公安、法院、监委,及时移交办案发现的“保护伞”线索27条,并对泰安市监委的调查事实形成20余条法律意见。
2019年6月30日,该案由新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肥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专案公诉组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细节,堆积如山的197份卷宗,被梳理得条理清晰、层次分明,2亿多元的冻结款项被精确到了“5角1分”。
专案公诉组在提审讯问时,逐一向37名犯罪嫌疑人告知并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根据认罪情况梳理出能够适用的犯罪嫌疑人名单,与辩护人进行积极沟通。最终,除张宸、赵文菊两名首犯拒不认罪外,其余35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适用率高达94.59%。
2019年10月8日,肥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张宸、赵文菊等37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99起违法犯罪事实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6日,肥城市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量刑建议,一审宣判:首犯张宸、赵文菊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15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年,均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5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数额的罚金,其中9名骨干成员均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案后说法
本案中,当张宸、赵文菊母子二人将自己的私欲、暴戾伸向青云社区和胡家沟村之刻,当张宸处心积虑把持基层政权之际,当其家族成员和社区人员是非不分、惟命是从之时,已然意味着该组织终将走上一条与人民为敌,与时代背离的犯罪之路。
张宸、赵文菊母子选择的这条犯罪之路不仅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侵蚀基层政权稳固,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也使自己身陷囹圄,使组织成员家庭破裂、妻离子散,使得整个组织走向自我覆灭和万劫不复的深渊。
“打财断血”和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该案能够成功办理的两个关键性因素,既要掐断该组织死灰复燃的物质基础,铲除罪恶继续存在的土壤,又要恢复被该组织长期破坏的群众基础,让被胁迫的犯罪分子主动悔改认罪,积极接受改造,恢复被罪恶遮蔽的社会生态。这个案子是一场攻坚战,扫除的是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社会安宁,夯实的是执政根基,还新泰一个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希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