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2年被骗50万元,最后差点“赔”了自己
网络相亲?还请三思……
本报讯(通讯员 拱检 记者 王艳颖)与网恋对象热聊2年有余,50万元打了水漂不说,还差点把自己“赔”进去。想起这件事,35岁的楼芳(化名)至今心有余悸。
2017年5月,楼芳在某相亲网站上结识了男子林刚(化名)。高大帅气,39岁的年纪,未婚,有房有车,家里在海外有工厂,有5年海外工作经历,正准备回国拓展业务……林刚在网站上发布的个人信息让楼芳心动,称得上是“一见钟情”。于是,楼芳加了林刚的微信,一来二去,两人发展为网恋的情侣关系。
这段关系维持了2年,2年间,楼芳始终没有与林刚见上一面,而林刚经常以各种理由向楼芳借钱——钱包丢了、家族工厂里的工人受工伤要赔钱、产品有瑕疵被客户起诉、回国参加高端峰会要路费、买新车要交保险……更有甚者,连充话费、买泡面,林刚都会找楼芳借钱。
当局者迷,楼芳一直很信任林刚。为了满足林刚的借钱需求,她省吃俭用,甚至不惜借高息贷款,在2年时间里,陆陆续续给了林刚近50万元,而她自己已是债台高筑。可即便如此,每当楼芳提出希望见上一面,都会被林刚以各种理由回绝。
今年2月,林刚突然同意带楼芳见家长,并约楼芳到余姚与其见面。楼芳兴冲冲地赶到余姚,一名自称是林刚朋友的男子接上了她,带她来到一间公寓,陪她一起等待林刚出现。
然而,一直到当天晚上,林刚都没有出现,而那名男子竟企图对楼芳“霸王硬上弓”。万幸,在楼芳激烈反抗时,走廊里传来了有人经过的声音,楼芳逃过一劫,随即报警。警方的调查结果让楼芳大吃一惊:那名对她欲行不轨的男子就是林刚,39岁,是一名有强奸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
经查,2011年,林刚就以类似手段实施过强奸犯罪。他通过交友网站结识被害人,再伪造朋友身份接走被害人,最后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和强奸。当年,林刚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刑满释放没几天,林刚便故技重施,楼芳不幸踏进了他的圈套。
目前,林刚已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强奸未遂正式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