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旅客在西双版纳买幼年小猕猴欲带回家当宠物,车上被民警查获
在一辆思茅开往昆明的大巴车上,一旅客携带小猕猴准备回家当宠物饲养,被警方查获。云南省宁洱县森林公安局相关民警9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小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已将小猕猴送往普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9月13日下午,云南宁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一辆从思茅开往昆明的客车上查获一只猴子。随后,禁毒民警联系宁洱县森林公安局。很快,森林公安局民警驱车前来,小猴子毛色金黄,尾巴细长。经称量,其身高只有27公分,重0.3公斤。经查实,涉事旅客在西双版纳购买了这只小幼猴,打算携带回家中当作宠物饲养。
民警介绍,由于猴子太小,加上运输过程中受惊吓,拒绝进食,连刚赶到的民警也无法接近它。幸运的是,经过民警耐心安抚,小猴子逐渐放松警惕,并接受民警投喂的食物,甚至和民警调皮地玩耍起来。
经专业人员鉴定,这只幼猴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身体健康,但由于属于幼仔期,生存能力受限,无法实施野外放生。经过森林公安两天的精心饲养,9月15日,宁洱森林公安将该只小猕猴送往普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警方介绍,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驯养饲养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