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88880000接市民郑师傅投诉,说他受外伤在医院住院,办理医保报销时被医院要求证明伤是自己造成的,并要求社区盖章证明。
证明“自己伤自己”曾因华商报报道废除
2016年9月,40多岁的郑师傅不慎撞上玻璃推拉门,导致玻璃碎裂,其中一块玻璃碴把他大腿上半个巴掌大小的皮肉划烂,就剩最后一点皮连在腿上,险些就削掉。郑师傅前往医院就医时,由于需要住院治疗走医保报销,被医院要求证明伤是自己造成的才能报销,并让他的参保单位盖章。
2016年9月13日,华商报A06版报道了此事,市人社局明确表示,外伤就医者,按照医保政策享受报销的,不再需要出具外伤证明证明“伤是自己造成的”。对于骗保者,人社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患者在医院办理医保报销要证明“自己伤自己”
今年9月14日,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88880000接市民梁师傅投诉,称他在中铁一局医院就医办理医保报销,仍被要求证明外伤是自己造成的,并要求社区盖章。
“我前几天骑车子不小心摔了一下,腿磕烂了,由于处理不及时导致发炎,在中铁一局医院住院治疗。”梁师傅说,“我要进行医保报销,医院说必须要我证明这伤是我自己造成的,还让社区盖章。”
梁师傅说:“最后他好说歹说,社区才给开了个外伤证明。”
9月15日,梁师傅在中铁一局医院交了这份“外伤证明”后,医院才给他按程序办理医保报销。“这是上级单位要求的,外伤患者开个外伤证明才能报销。”工作人员说。
人社局重申无需外伤证明 若有医院再要证明将严处
“我们已经三令五申明确表示过外伤医保报销不需要外伤证明了,怎么还会有医院违反规定?”听到外伤患者走医保被医院要求证明伤是自己造成的,西安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昨日,在核实完梁师傅的遭遇后,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表示已要求分级管理机构碑林区社保中心责令该医院取消不合理证明。同时,将向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重申去年9月份印发的“不再需要出具外伤证明”的通知要求。对于出现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市人社局将责成其立即纠正整改,若再次发生将严肃查处。
参保患者如再遇此问题,可向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反映:029-82282977。
华商报记者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