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国土局查处因涉嫌违法占用林地建设的别墅和农家乐,开具了“每平方米罚款3元”的处罚决定,被舆论认为隔靴搔痒,起不到惩治违法的作用,新华网等媒体均于2016年8月给予报道(新华网:《河南巩义林地遭侵占建别墅 国土局每平米罚3元》)。事情过去一年了,当年被处罚的农家乐不但没有整改,反而继续扩建。
占用林地非法建设,处罚每平米米3元
河南省巩义市慈云寺景区距离省会郑州仅百公里左右,这里也成为郑州的后花园、避暑首选地。位于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大峪沟镇民权村也风景怡人,闻名遐迩,连续多年入选“中国美丽乡村百家示范”、“国家级美丽乡村”。
自2015年夏天起,有人在该村青龙山景区内的小水库旁砍伐林木,开始建设别墅和农庄。村民认为该建筑物无建设批准手续、破坏占用林地向有关部门举报。巩义市国土部门将其明确定性为违法建筑,并责令其自行拆除,同时做出罚款。河南省巩义市国土局作出了“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罚款,共378元”的处罚决定。然而据当地村民反映,国土局下达“恢复土地原状”的裁定后,当事人不但据不执行,反而继续扩大施工,由126平方米扩大到了“施工总面积2956.5平方米,其中包括村民的自留地246.42平方米、宅基地458平方米,实际占用林地2252.08平方米”。
日前,记者从巩义市大峪沟镇民权村了解到“每平方米3元”处罚后的实际效果。
违法建设继续施工 村委会代缴罚款
大峪沟镇民权村村民说,这处违建从2015年开始建设以来,已建成一栋别墅及部分配房,施工总面积近3000平方米。村民通过多方渠道了解,违建建设方为村民李四平。
村民们持续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2015年1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以“非法占地”为案由对李四平进行处罚。认为“李四平擅自占用集体土地126平方米,建设农家乐,土地性质为林地”,责令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罚款,共378元”。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违建并未拆除,反而一直在扩大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了3栋楼房,每栋楼房高3层。
2016年2月,巩义市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对李四平作出处罚。国土部门认定“李四平占用该村1845.5平方米集体土地扩建农家乐,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相关土地法律法规”,责令李四平“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600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5536.5元罚款”。
2017年年初,巩义市林业局也对该违法建设项目作出处罚决定。认定“民权村集体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该村慈云寺占用林地,修建农家乐,施工总面积2956.5平方米,其中包括村民的自留地246.42平方米、宅基地458平方米,实际占用林地2252.08平方米”,开具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罚款45041.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村民们感到不解的是,上述几笔罚款,本应由李四平个人缴纳,但是村民们实际了解到的是:几次处罚约15万元罚款,均由民权村村委会缴纳。村民们认为,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为何对李四平个人违建的处罚要由村委会买单?一些知情的村民认为,这个违章建设的所谓“农家乐”名义上是由四平个人建设,实际上是民权村支部书记刘根上的私人会所,目的就是用于招待来此处游玩的各方朋友。有村民最近又举报称,刘根上的女儿刘红梅名下有一辆路虎越野车。但巩义市教育体育局称,刘根上的女婿是巩义圣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注册资本600万。经查,该公司的确是私人企业,刘根上之子刘海涛和女婿牛胜利各占50%股权。
为什么神秘的郑州市民在村里建法建设多次被处罚,村委会却为个人处罚买单?为什么有关部门多次处罚,并要求恢复原状却越罚越建?神秘的郑州市民李四平倒底是什么来头?他和刘根上究竟是什么关系?村民们认为李四平与刘根上的关系实在蹊跷,他们希望当地有关政府能深入调查,停止违法建设,恢复林地貌,查清李四平与村支书刘根上的真正关系,是否有利益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