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时,吵吵几句甚至骂两句都是司空见惯的,可是谁曾想,这俩人喝着喝着竟然动刀了。
刘力(化名)是农安人,去年3月份,他带着妻子出去和别人喝酒。
“当时我跟我媳妇,还有庞飞(化名)一起喝酒,可是喝着喝着,我发现庞飞对我媳妇在言语上和行为上非常不礼貌,就特别生气。”刘力说道。
刘力的妻子也表示:“饭桌上,庞飞一直对我摸摸搜搜的,还一个劲的灌我酒,刘力挺生气的,就骂了庞飞几句,可是庞飞当场就砸了个酒瓶子,还拿剩下的半截扎刘飞,被我拦了下来,我的手被酒瓶子扎伤了。”
可是对于刘力夫妻说的话,庞飞却不赞同。
“当时吃饭的时候,我不小心碰掉了一个酒瓶子,谁知道刘力抡起酒瓶子就砸我的头,然后更是回到车里拿出一把刀,回来把我砍了,边砍还边说‘XXX,我砍死你!’”庞飞说。
被砍后,庞飞躲进小屋,并把门堵上,随后有人拨打了120将庞飞送往医院。
经农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庞飞颌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左侧上颌骨额突骨骨折构成轻微伤、上颌骨牙槽突骨折构成轻微伤、右前臂创口构成轻微伤、右上臂挫伤构成轻微伤;左眼盲构成重伤二级、面部瘢痕构成轻伤一级、左侧眼睑闭合不全构成轻伤二级;庞飞左眼盲评定为七级伤残、颅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认为,刘力在饮酒过程中与被害人庞飞发生冲突用刀砍被害人庞飞头面部、胸背部数刀,致人重伤的事实,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判处刘力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人民币117618.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