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贺秋平)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女子横穿马路及时上前制止,不料却被女子拍照并发朋友圈辱骂。7月9日,该女子被宝塔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7月7日8时许,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交警刘某和往常一样在城区东关大桥执勤,此处是市区车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之一。执勤期间,刘某看到一女子走在机动车道上,遂上前劝其返回人行道通行。“她有点生气,说自己忙不愿意绕路。”刘某称,当时女子不愿意,他就表明佩戴了执法记录仪,女子无奈之下才同意配合,返回走人行道通行。
劝阻行人横穿马路,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交通畅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行人自身安全考虑。但出人意料的是,当日上午9时许,刘某却被同事告知,该女子连发三条朋友圈辱骂刘某,并配发了刘某的照片。刘某回想起早上的执勤工作基本顺利,未和该女子发生冲突。7日中午,交警一大队就此事报警。经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立案调查,该女子姓常,对自己辱骂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十分后悔。
7月9日,常某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宝塔警方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