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名母亲带着女儿乘坐出租车时,因后车门突然打开,女儿被甩出车外,后脑着地身亡。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经审理认为,出租车司机卢某驾驶车门门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处司机卢某有期徒刑1年。
出租车公司赔了35万元
2015年8月22日中午,阿萍抱着女儿,与表妹一起乘坐出租车去看电影。乘车时,阿萍坐在出租车的后排靠右侧车门的位置,女儿坐在她的腿上,她用左手抱住小孩下身。
阿萍没想到的是,车辆在左转过程中,右后侧车门突然打开,女儿被抛出车外。女儿被抛出车外的一瞬,阿萍想伸手拉住孩子,但由于出租车开得太快,阿萍错失了挽救女儿的机会。
阿萍马上叫司机停车,车未停稳,她就冲出出租车,以至于也倒地擦伤左手和左脚。
阿萍赶到女儿跟前,孩子满头都是血,已人事不省。虽然出租车司机立即开车送母女二人到医院,但可惜的是小孩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出租车所属公司东莞市翔运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赔偿阿萍经济损失35万元。
经检验,出租车的右后门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此案中,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莞城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出租车司机卢某驾驶右后门门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的机动车上路,没有及时发现危险情况,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