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青蟹“捆绑”销售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只不过大家关心的还是绳子的粗与细。如今,市场上的青蟹又是怎样“捆绑”销售的,昨日凌晨,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松台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家农贸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有商户所要销售并且已绑好绳子的青蟹称重为916 斤,去掉捆绑青蟹的编织绳后,发现总重量只有612 斤,这就意味着绳子有304 斤,占比竟达到了33.2%。也就是说,消费者买了一斤青蟹,绳子比重就超过了三分之一。
一斤青蟹绳子超过三分之一
昨日凌晨1时,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松台所执法人员来到市区锦绣农贸市场,对一些青蟹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经营户的员工将原本捆绑青蟹的塑料扣拆除,然后用泡了水的红色编织绳给绑上。在一些经营户的门口,摆放着大塑料盒,里面有不少用来捆绑青蟹的红色编织绳泡在水里。执法人员说,这种编织绳吸水性非常好,用它绑上青蟹,称重量会大幅上升。
针对其中一家经营户,执法人员现场抽了4 个批次,分别进行了称重对比,发现在拆除编织绳前后,斤两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其中一个批次捆绑编织绳的青蟹,售价为65 元/斤,称重结果为916 斤,去掉编织绳后再进行称重却只有612 斤,这意味着编织绳重达304 斤,约占了之前称重总量的33.2%;另一个批次,售价为40 元/斤,称重结果为206 斤,去掉编织绳后,称重只有138 斤,编织绳重达68斤,也是约占总量的33%。
执法人员认为,以上情况说明这家经营户已经涉嫌过度捆绑青蟹进行销售。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该市场内存在这种情况的多家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现场责令整改。
过度捆绑销售涉嫌掺杂行为
然而面对这次突击检查,不少经营户表示自己一直就是这么销售青蟹的,不知道错在哪里。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过度捆绑青蟹进行销售,已涉嫌对商品进行掺杂行为。
据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目前,该局已针对此次突击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过度捆绑青蟹进行销售的多户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鹿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该区各农贸市场青蟹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对相关经营户开展宣传告诫,对未改正的经营户,将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