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方指控,被告人郭某今年21岁,中专文化,其与被害人董某(男,殁年22岁)素不相识。2016年7月30日21时许,郭某在本市通州区某幼儿园东侧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扎正在该处打电话的董某颈前部,致其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董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击颈部,刺断左颈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郭某作案后逃离现场,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作案凶器水果刀等物证案发后已起获扣押。
昨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受害人董某家属提出了70余万的附带民事赔偿。郭某皮肤白皙,身材不高,还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文绉绉的。庭审期间,郭某当庭表示认罪。
郭某称,事发前他刚从某技校毕业,当时没有找到工作,便欺骗父亲,自称学校分配工作,父亲为此给了郭某数万元,他便拿着钱来到北京找工作。起初郭某在通州区马驹桥一带落脚,找工作期间被人骗过一次,后来一直没有正经工作,靠断断续续地打零工生活,经济上一直紧巴巴的。去年7月,郭某将父亲给他的钱花费一空,手头上没有继续支付房租的费用,只得退掉房子,找到一家网吧过夜。
郭某自感走投无路,便打电话向父亲“求救”,希望得到父亲的援助,但没承想父亲在电话中痛斥他,并表示今后不再管他。郭某自称,当时自己情绪更加低落,觉得家人已经将他抛弃,便想到拿水果刀自杀,但又下不去手,当时头脑一阵迷糊,正好在胡同内碰到了打电话的董某,于是挥刀将董某刺死。董某与郭某素昧平生,当时他正在朋友家吃饭,其间去外面打电话,在胡同内遭遇飞来横祸。
郭某供述,由于没有胆量自杀,便想到通过杀人的方式进监狱,然后被判死刑。刺死无辜的董某后,郭某淡然地回到网吧上网,三小时后,其被警方抓获。
文/本报记者 杨琳 供图/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