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打,跑彼地;彼地打,跑此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已成为社会顽疾。今后,京津冀三地执法部门将打破地域界限,加强区域内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和措施的沟通与协调,打压传销违法活动的生存空间。
18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河北省工商局签署《京津冀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竞争执法合作协议》和《京津冀三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协作机制》,三地将通过联合行动、协助案件调查、信息共享、研讨交流、建立联席会议等方式,构筑联合打击、共同防控的打击传销工作合作机制。
北京市工商局介绍,针对传销跨区域性和流动性等特点,三地将根据区域传销活动状况,研究制定区域性协作计划和措施,适时组织双边或多边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交界地区联防联治。有关交界地区重大传销活动的情报应通过有效的方式通报给对方,对于跨省、市的传销活动,一方发现后应立即通知有关方,可以提请有关方共同立案调查,防止传销“此地打,跑彼地;彼地打,跑此地”现象的发生,打压传销违法活动的生存空间。
此外,针对跨区域的垄断、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商业贿赂、“傍名牌”等重大案件,三地建立京津冀执法办案协作机制,三地适时组织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协商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时间、集中整治违法行为,并建立联合打击合作制和案件协查反馈制度。对发现不属于本地区管辖的案件或线索,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