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公安部消防局指挥中心了解到,清明节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3351起,死亡10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火灾形势平稳。
据了解,清明节期间,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密切配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森林防火等部门,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重要祭祀场所、大型祭祀活动、旅游景区落实值守力量,加强防火巡查和野外用火行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地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国资、工信、安监等部门,集中约谈本地区大型石化企业负责人,研究防控措施,严防石化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公安部消防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各地共派出检查组1.4万余个,检查单位 5.3万余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7.3万余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单位199家。
同时,各地还强化清明节防火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密集发布警示信息;通过消防微博、微信平台向目标人群高频推送安全焚烧香纸烛、大风天避免野外用火等常识;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和集中祭扫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放宣传单,提示安全用火和安全燃放爆竹。
相关数据显示,各地共开展消防宣传活动1.7万余次,发放宣传材料 459万余份,发送消防提示短信1870万余条。
此外,各地也加强对集中祭扫区、大型祭祀活动场所的熟悉演练,并重点在祭祀重点场所、区域部署消防执勤力量,实施流动执勤;与当地林业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协助开展森林火灾扑救。
据统计,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参加灭火救援行动8164起,出动车辆1.7万辆次,出动官兵9.2万人次,抢救遇险被困群众745人;在墓地、陵园等祭扫集中区域设立流动执勤点3413个,出动车辆3943辆、官兵2.1万人,确保了祭扫集中区域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