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因为哥们儿义气聚众持刀砍伤他人,井放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因他系在校生、无犯罪前科,且已赔偿获得谅解,故没有批准逮捕。但在取保候审期间,他又与人一起向3名在校生索要手机、现金,共计9000余元。2016年9月,公安机关再次提请批准逮捕。因井放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我院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6年10月底,公安机关将全案移送审查起诉。准备提审的前一天,我电话通知井放的姑姑井美(化名)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可电话通了,却一直无人接听,连着几天都这样。承办案件的公安同志告诉我,井美得知井放再次闯祸,对这个侄子很失望,很可能是不想管了,所以选择不接电话。
虽然没有了合适成年人,但我还是决定去一趟看守所,不过不是讯问,而是找井放聊天。
“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想‘报复’。”
“报复谁?”
“我爸和我妈,他们生了我却不养我,妈妈一走就是17年,爸爸3岁时也离开了我……”说着,井放的眼泪唰地流了下来,哭声与抽泣声回荡在讯问室中。
“父母生你却不养你是他们的失职,但却不是你违法犯罪的理由。相反,你更要自立自强。”我一遍又一遍地给井放做思想工作。
隔着铁栅栏,我们聊了一个下午,他渐渐向我敞开心扉。谈话结束前,他向我鞠了一躬。
很快,公安机关承办民警将井美新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我。我拨通电话:“喂,您好,请问是井美吗?我是检察官……”没等我把话说完,电话那头就响起了嘟嘟声。接连几天,一听到我的介绍,井美就挂断了电话。拿起手机,我向井美发了一条短信,“您好,井美,我是井放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孩子现在犯了错,希望您原谅他,他还小,让我们共同帮助他……”
两天后的一个周末,终于等到了井美的回复:“天气转凉,我上午去了趟看守所,给井放带了些御寒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听看守所的管教说,他很后悔,现在每天干活可勤快了。他爸妈已联系不上,我是他唯一的亲人,我也舍不得这孩子,检察官,请你再帮帮他吧!”
周一一上班,井美作为合适成年人与我一起去了看守所。
2016年12月14日,我院以井放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