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2016年浙江各类海洋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2亿元(人民币,下同),死亡(含失踪)17人。与近10年平均状况相比,浙江2016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含失踪)人数均低于平均值。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2016年浙江省海洋灾害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台风风暴潮是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主要来源之一。据统计,2016年浙江沿海共发生台风风暴潮灾害2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59.7%,为2015年的21.4%,为近10年平均值(12.47亿元)的19.2%,风暴潮直接经济损失由1614号“莫兰蒂”和1616号“马勒卡”、1617号“鲇鱼”台风造成。
《公报》还显示,2016年浙江海域发生灾害性海浪天数53天,较近10年平均值略偏多,出现最多的是9月,为11天。灾害引发事故6起,造成2艘船舶沉没,45艘船舶损坏,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91万元,死亡(含失踪)17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6年浙江海洋灾害以风暴潮、海浪、低温冻害为主,赤潮、咸潮入侵、海平面变化、海岸侵蚀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
据悉,2016年浙江省域内风暴潮灾害造成损失最多的是温州市,直接经济损失为1.19亿元,占浙江全省的49.6%;其次是宁波市,直接经济损失为1.07亿元,占浙江全省的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