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正约谈发生打架
2016年5月31日,响水派出所副所长拓某某和民警刘某,找到响水镇响水村村民魏师傅。“因为我和邻居魏某在土地上有不同意见,派出所民警向我了解情况。”魏师傅告诉华商报记者:“就在我给民警讲述情况时,魏某拿着一把铁锨走过来,和我吵了两句,我以为民警在场他不敢动手,没有想到他竟用铁锨打了我。”
据魏师傅讲,他的妻子张女士在房子中看到这一情况后赶忙跑出去,不料魏某再次拿着铁锨将张女士胳膊多处砍伤,魏师傅15岁的儿子帅帅(化名)前来阻拦,魏某朝帅帅的胳膊进行殴打,帅帅拿起砖块准备防卫随后又扔掉。“在此期间,民警竟一直未阻拦。”张女士称,当时街上人流量很大,很多人都目睹了事件的经过。
3月14日,现场目击者曹师傅华商报记者,由于已经过去快一年,详细经过记不起来了,“不过我可以肯定,派出所民警当时就在现场,但并未对打架行为进行制止。”对此,周边不少住户也称这一情况属实。
未进行谈话就已结案
在殴打过程中,一名小伙跑过来阻止魏某持续行凶,并将魏师傅一家三口送往响水镇卫生院救治。据卫生院医生介绍,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检查后建议送往榆林做进一步检查。“这时派出所副所长拓警官拿着四五张白纸赶到医院,要求魏师傅做笔录,由于要去榆林做检查,拓警官让魏师傅在白纸上按手印。”
魏师傅出院后得知,这起案子已经结案,打人者魏某被处500元罚款,10天行政拘留,而魏师傅的儿子被处500元行政处罚。2016年9月1日,魏师傅一家人就此申请行政复议,经横山公安分局复议后,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对帅帅的处罚决定。
魏师傅认为响水派出所未对他进行谈话,就已结案尤为不妥,这也让他非常气愤。于是前往响水派出所咨询,却不料响水派出所所长张某某称:“你当时要到榆林检查了,我们办案人员少,这号事我们常做了。”
“让我在白纸上按手印签字就成了一张谈话笔录,那民警在笔录上写我杀人了怎么办?”魏师傅质问。
3月13日下午,魏师傅和横山区公安局纪检科民警、响水派出所所长张某某及法院调解员,座谈了近三个小时,从魏师傅提供的录音中可以听到,张某某对出警未携带执法记录仪的答复为:“忙的时候就不带了,执法记录仪带不带是我们的事情。”
“没将谈话笔录作为证据”
3月1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响水派出所所长张某某,对方称:“关于这个案子,我现在不方便对你透露,你可以和横山公安分局联系。”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横山公安分局一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魏师傅所说民警未及时制止打架行为,实际上是在谈话期间,在民警未反应过来时就发生打架的情况,并非有意未制止。”
对于执法记录仪的情况,该负责人称,每个派出所配备有两台执法记录仪,有时候轮换不过来。“白纸上按手印的情况我不是太清楚,但是最后在断案的时候并没有将这份谈话笔录作为证据,这个也对案件不影响。”该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公安局纪检部门经过调查,已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处分,并发了责令纠错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