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在2月28日,受害人为辜某向兴国县警方报案,称其朋友李某的男友“刘某”,以帮忙办理房产证为由,骗走了2.2万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围绕受害人提供的嫌疑人“刘某”的信息展开侦查。经初查,民警并未找到与嫌疑人“刘某”身份信息相吻合的人。于是,民警从辜某的朋友李某着手调查,并很快确定化名为“刘某”的刘某美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5日,经周密布控,民警在兴国县潋江镇某酒店客房内将刘某美抓获归案。经讯问,刘某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2016年下半年,刘某美女扮男装,在发型、衣着、举止等方面刻意乔装成男性,通过社交媒体认识了李某。追求一番追求,刘某美获得了李某的爱慕和信任,不久后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当年12月,刘某美通过“女友”李某认识了辜某,并得知辜某想办理房产证,于是谎称自己是政府干部,能帮助辜某办理房产证,并分三次骗取辜某“打点费” 2.2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美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