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由该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野生动物贩卖案一审宣判。案件涉及巨蜥、穿山甲、熊掌、狮子肉等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总价值破亿元。目前,在已宣判的32名被告人中,其中1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要追溯到2015年7月17日,当天早上6点多,诸暨警方收到电话举报得知,有人要在当地交易老虎肉。警方迅速在道路上设卡检查,随后,在308省道诸暨段截获了一辆浙江省磐安县车牌的可疑面包车,并在该车后备厢内发现一具野生狮子冻体。不久,本案主犯陈某落入法网。
据悉,陈某在磐安县经营着一家野味老店。从表面看,该野味店一切正常:店里陈列着甲鱼、蛇等普通动物,野猪肉、兔子肉等野生冷冻肉制品,店内也挂着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事实上,陈某却偷偷干着不可告人的违法勾当。
在陈某居住的一幢三层楼房内,客厅的一个笼子里关着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地窖里住着两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楼梯下一个暗室里藏着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此外,室内一台冰柜里还放着不少濒危野生动物的制品,包括六只穿山甲冻体和一只黑熊掌。
记者了解到,陈某的父亲早在2008年就因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锒铛入狱。出狱后,陈父决定“金盆洗手”,并告诫儿子别干违法的事情。但是,陈家多年的非法经营,为陈某积累了广泛的供求渠道。在高额的利润诱惑下,从2009年开始,陈某开始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一只十斤重的活体穿山甲,陈某的进货价格在每斤800元左右,而出货价格在每斤950元至1000元,一次送货利润可达上千元。陈某仅需打个电话,就能找到需求方和供应方。
据了解,陈某的上家很多,遍布广东、湖南、江西、广西、福建、浙江等地,而其下线更多,包括浙江省内大部分城市,以及上海、江西等多个省市,人数可达百余人。
经过当地警方持续作战和诸暨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16年5月,随着第46位犯罪嫌疑人的归案,这起案件告一段落。据悉,另有5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线索,被移送浙江省14个县市区公安机关侦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