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影城办公室的物品被盗。”3月1日16时许,博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一影城工作人员报警。
工作人员说,影城办公室位于5楼,“我是1日凌晨1时许离开办公室的,16时上班时,发现办公室门被撬开”。
检查发现,抽屉中的1.5万元备用金被盗,价值1万元的硬盘录像机也不翼而飞。小偷还吃掉了一个甜筒冰淇淋、一盒薯片、一袋泡椒凤爪,喝了两瓶饮料、损失共计25087元。
“更搞笑的是,小偷还在桌上留下一张字条。”工作人员说,字条正面写着:“你当我傻吗,钱我拿走了,谢谢,哈哈。”背面写着:“主机我也抱走了,哈哈。”
办案民警说,嫌疑人盗走了硬盘录像机,给侦查工作带来阻碍。通过与博乐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大队沟通合作,他们反复查看了案发地周边的视频,调查中发现,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盗窃出门后,4次换乘出租车。“嫌疑人最后是在北京路一旅社门口下的车”。
3月1日23时许,民警将正在网吧上网的嫌疑人晁某抓获。经审讯,18岁的晁某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晁某说,因为没钱花,3月1日凌晨1时40分许便进入影城办公室盗窃。“我肚子有些饿,看到办公室有吃的,便先吃了一些东西,我在办公室待了1个多小时”。
对于现场留下的字条,晁某说,由于偷的钱比较多,比较兴奋,看到旁边有纸和笔,便写了字条。“我不会写钱字,便只写了一半,最后画了个人民币的符号”。
晁某说,偷钱的时候,他发现办公室里安装有摄像头,看到桌子上有和摄像头连接的硬盘录像机以及主机,考虑到作案的经过会被拍下,便将硬盘录像机和主机都抱走藏起来了。
据民警介绍,硬盘录像机、主机被嫌疑人放在4楼更衣室的柜子旁,并用纸箱挡住。“被盗的1.5万元中,嫌疑人已挥霍了6000余元,用来买手机、鞋子、包、充QQ币。”
目前,晁某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