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3月4日上午10点。当天,淳安县森林公安民警余铖带队去临岐镇一处毁林现场勘查。
当车子开到屏门乡隐将村至大源自然村之间时,余铖看到一辆福特 小轿车,车周围的人突然想往车里钻。他本能地警惕起来,定睛一看,仅仅是1秒的时间,他看到了一根枪管“嗖”地一下不见了。
枪?真的是枪吗?
这还得了。民警立即上前,表明身份后依法盘问车旁4个30岁左右的男子。
的确是一支枪!气枪,枪上还安装有红外线、瞄准器、消音器;枪膛里有一颗铅弹。
经过仔细盘问后得知:驾驶员邱某,系淳安县屏门乡人,从网上花费6000多元,买到相关的气枪枪支的零部件,自行打磨、组装,并配了7颗铅弹,打算打几只鸟试试性能,没想到刚把气枪拿出来,就被周末还在加班的森林公安民警查获。随后,临岐派出所的警察很快也赶到现场,嫌疑人被带走。
《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钱江晚报